EB-5是什么?
美国国会于1990年创立了EB-5方案,通过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创造就业机会刺激美国经济。在1992年,美国国会创建了区域中心试点计划,称为区域中心计划(即Regional Center,简称“RC”)。
申请人(包括其配偶及不满21周岁未婚子女)通过满足以下条件,则可获得该签证:
● 通过投资一定金额(50万或100万美元)到美国境内的商业项目;
● 为当地合资格工人创造10个就业岗位;
● 提供投资款的合法来源证明。
PS: 由于目前EB-5签证申请已经出现排期,子女若超过16周岁则不建议作为附属申请人,否则很可能在领事馆面试阶段出现超龄的情况。
EB-5申请流程
1. 选择认可的商业项目,办理相关投资手续;
2. 向美国移民局(USCIS)提交I-526申请;
3. 向美国国家签证中心(NVC)提交申请人个人信息(DS-260表格);
4. 领事馆面试,获取签证;
5. 登陆美国,取得有条件绿卡;
6. 向移民局提交I-829申请,取得永久绿卡。
常见的EB-5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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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|
直接投资移民 |
创造就业 |
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 |
10个直接就业 |
投资人角色 |
不需要直接经营管理 |
需要直接经营管理 |
TEA – Targeted Employment Area / 目标就业区域
农村地区或失业率达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.5倍以上的区域,为目标就业区域。位于目标就业区域的商业项目的最低投资金额要求仅为50万美元。
EB-5投资移民的优势
● 对申请人无年龄,英语水平,工作经历及学历要求;
● 配偶及不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皆可成为附属申请人,一起获得绿卡;
● 获得绿卡后,没有“移民监”要求,一般每半年登陆一次美国即可保持绿卡;
● 获得绿卡后,自由出入美国,无须申请签证;
● 没有申请工作签证及名额抽签等问题,更有利于在美国就业;
● 享受零学费公立中小学教育,享受美国公民同等大学学费优惠待遇;
● 通过已经取得的绿卡身份帮助其他亲属移民美国;
● 取得绿卡5年后即可按照个人意愿归化为美国公民。
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450号